自由
公平
正義
生命
信仰
等等
是舉世公認的真理
但是
我突然覺得
這些所謂的真理
居然在一個前提下
完全失效
不是邪惡
竟然是~
愛!
在愛裡
哪來的自由
公平
正義
生命
信仰?
愛是處在一起
直面心靈
是不是犧牲了部分自由!
愛是付出
面對予取予求
從來就不存在公平!
愛是包容
即便是愛人犯了錯
還是有人選擇掩護
正義在愛面前臣服~
甚至
愛本身就是犧牲
即便是以生命
也在所不惜~
愛老早超越一切信仰
或者說
信仰的終點是愛…
這時候
深刻的反思愛
到底什麼是愛
會不會
這社會
甚至是人性
最底層的原罪
其實就是
愛~
愛超越一切
不承想
某種意義上
愛破壞一切!
本以為
愛的反面是恨
不!
錯~
錯到恍神…
愛本身或許
是否走到
需要重新定義的~
THE
MOMENT!?
又會否
所謂的恨
其實是種反動
對愛的反動
對愛的揭竿~
因為看穿了愛
其實才是妥妥的邪惡!
以愛為名
PUA全人類~
被愛拋棄的一群人
被冠上恨與邪惡的罪名
試想~
真正的愛
又怎會忍心拋棄
任何一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