惡者生存

平庸的邪惡

The banality of evil

一語雙關

有著濃濃的諷刺意味

哥聽出來了

這句話不單指阿道夫‧艾希曼

而是指整個納粹

邪惡

只發生在平庸的人身上

才是這話的弦外之音

再拿這句話來檢視邪惡

哥驚訝的發現

近乎神諭般的精準

原來

邪惡的本質

就是平庸

如果按照先天條件

以及後天體制規範等因素

無論如何都比不上別人

要如何頭角崢嶸

出人頭地

都說了

甚麼辦法都沒有

唯有一途

那就是不擇手段

違背一切規範

甚至破壞體制

邪惡進化

而所謂公理

與人性無涉

更不去探討內心意圖

就兩個字

公平

由於平庸

邪惡之人往往會狡辯

由於自己條件較差

所以請求從輕量刑

這是鬼話

誰說世上無絕對

哥要追求的

正是”絕對”性的公平

沒有太多的詭辯

就如同整數數學公式般

1+1=2

不要廢話一堆

沒有甚麼比”絕對”還公平

也許有人同情心氾濫

大談”寬恕”

漂亮的話語誰都會講

也很容易得分

但沒有解決平庸

邪惡就會一直在

寬恕只是表面和諧

反面的作用卻是暗潮洶湧

邪惡蟄伏

債務推動

何謂債務推動型經濟?

答:

一天

凱因斯借了一億元做生意

銀行將這一億元債權

轉賣給了A信託公司

A又賣給了B資產公司

B將該債權先分拆

再與其他債權打包

成另一結構債

又賣給C投資公司

C再賣給了D資產公司

D將該債權分拆與其他債權打包

成另一結構債

又賣給E退休基金

Z信託投資機構買了該結構債

的CDS

以這一億元為源頭

藉由先進高端金融體系的運作

“創造”了高達一百億元的金融資產

以及市場交易規模

保守假設

市場年報酬率要1%

多空佈局

哥的感想是

借一億做生意

衍生出一百億資產

來吸光報酬

一滴不剩

以總體經濟觀之

借一億也年賺一億

對這一百億資產而言

利潤一億僅滿足了利息

本金絲毫未減

這不是高利貸

什麼是高利貸

金融體系的貪婪

一億的資本

硬是向時間借膽

擴張成一百倍

擁有資產者皆可分享

經濟成長的果實

換言之

一個人在賺

有一百個人等著分紅

到後期

連利息都要靠舉債還

更不用談本金

哥最近講過

借貸是未來所得提前實現罷了

現在的情況是

不斷地借貸

秘密

今天看了一則短片

是美國超模生死鬥的預告

裡面有一個女孩

罹患先天免疫失調症

造成頭髮圓頂禿

從小到大

總是戴著假髮

直到上這個節目

被要求脫下假髮

那女孩眼淚直流

十分沒有安全感

感到害怕

可能跟成長歷程有關

或許有過不好經驗吧

在眾多造型師及化妝師的鼓勵下

假髮緩緩地卸下

一位黑人造型師止不住地哭泣

女孩反過來安慰那位造型師

在把頭上殘存毛髮去除

成為完美的光頭造型

加上出眾的時髦裝扮

拍照時的女孩

顯得自信飛揚

沒錯

大家願意給這樣遭遇的

謎信

形同勢不兩立的死敵

還沒化解別人

自己就先遍體麟身

還要自己療癒自己

非常吃力不討好

那心理的疲累

遠大於身體的操勞

一個人就這麼難對付

何況是一整個生病的社會

可以的話

來認領一下

各人造業各人擔

解鈴還須繫鈴人

傷害別人的自己跳出來

因為

你…妳…

就是解藥

聽得很煩吧

但這真的重要

外在環境還沒崩塌

內心世界就先崩潰

多疑的哥

還是有困惑

人總是希望正常

不能接受不正常

所謂正常

一般的定義會是

絕對多數人皆然

金字塔球

金字塔的奧妙在於祂是最小虛擬空間單位的形狀與其內的粒子相切或粒子排列成金字塔形狀都是最適解

受傷

死刑

對有些人來說

或許是解藥

要不要服用

是不是該交由受害家屬

自行決定

畢竟

心上有傷的人

正是受害家屬

但又或許

這特效藥不是對每人都有效

有些人即便服下這帖藥

都不見得能帶走心中的苦痛

又或許

這帖藥是抗生素

能立即見效無誤

但藥性強

對心理會產生負作用

還是透過各種宗教尋求慰藉

會不會來得和緩自然

隨時間消逝

讓心靈真正痊癒

而且

幾乎沒有負作用

對哥而言

法官其實是在扮演社會醫者

矯治社會病患(罪犯)的醫者

醫者對

解藥

最強大的武裝

甚至不惜毀滅對方

也不能再讓人輕易的觸碰

那連自己都丟失的玻璃心

也許有一個對的人出現

想要保護那顆玻璃心

卻怎麼找也找不到

自己被追問著

那顆心的下落時

也只能哭著說不知道

也許

不是找不到

根本就早已碎掉而不自知

成為一個無心之人

這社會上

存在著多少無心之人

就會有多冷漠

甚至殘忍

要知道

自己真的受傷了

不要只是怪社會病了

紛紛指責別人

有些人會尋求治療

找宗教慰藉

找心理醫師

但效果終究有限

因為心裡的傷

純粹快樂

哥常在想

快樂不就兩個字

怎麼就那麼難

難道就不能立法追求快樂

任何法律

凡是與快樂原則相牴觸

絕對失效

法位階高於憲法

甚至

樹立成道德最高標準

凡是違背快樂的行為

就是罪大惡極之人

快樂

是人人皆可享的天賦人權

不分種族

性別

貧富

年齡

學識等

快樂之前

人人平等

追求成功有其條件

追尋夢想有所割捨

不是人人可以成就

何不直接追求快樂

不必非得成功

或夢想成就

預設太多前提

為難了自己與別人

快樂

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