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意味著人民即頭家
行政機關只是夥計
講公僕太封建!
但講一句沒輸贏的
也別太打高空
說什麼上帝視角
就站在國家的高度看
甲方立法機關
乙方行政機關
憲法法庭都有問題
這時候咋辦?
只能是站在國家的高度
而誰?
是誰!
代表國家意志
不管妳各位接不接受
那都是實打實的事實!
是國家領導
就是國家領導!
妳各位不爽不想接受
就收回國家領導的統治權力
同時停止其代表國家意志
這是民主與法治
妥妥的!
依照的
正是我們自己建立的法律
與法律程序
容易不容易
現實可不可行
那都是法律訂定的規則
至少三分之二
過不了
法律是這樣
那國家領導
就是國家意志
說獨裁
沒錯
卻是我們給出的獨裁
法律下的乾綱獨斷
未修法前
這就是現實
就是法律
就得遵照!
真要依法收回
就得過三分之二
現如今
唯一的辦法
就是讓總統解散國會
因為彈劾不會過
罷免不會過
就是因為沒過三分之二
當立法機關重選
才有機會不用等到2028年
幾個月後就可能過三分之二
若說大罷免已經疲乏
但這次不一樣
這次是為了過三分之二
為了收回國家領導的統治權力
上街頭不是辦法
只是種意見表示
不具實質意義
這點我也明白!
與其上街頭吶喊
徒增社會紛擾
不如來點實際的
就重選吧!
讓民意決定是否過三分之二
而真過三分之二
那就再清楚不過
要罷免了
甚至
覺得國家領導有權無責
也可以趁此機會
不再怠惰
好好的修一修憲法
下至行政規範
哪漏補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