動員戡亂時期臨時條款已然廢止
臺灣更老早脫離警察國家之恥
但
警察司法體系卻將魔手伸入家庭
當然
這是有歷史背景
看似自然形成
不過
渥渥渥
這不對耶
也許家庭暴力的產生
讓警察司法介入家庭
但卻讓更多家庭失去自主權
意思是
不能因極少數家暴案件
就讓家庭自主權門戶大開
所謂家庭自主權
就是以家庭唯一獨立個體
完全獨立個體
在家戶領域內
擁有絕對獨立權力
換句話說
就是有治外法權
這不離譜
是你(妳)奴性太強
只在公共領域
即出了家 閱讀全文 →
不要等到
I can,t breathe…
才連最後的遺言甚至遺憾
都來不及說出口…
奴役人民的封建遺毒
一直以來從未銷除過
怎麼可以再讓上層呼嚨
尤其是要賦權予最高民意機構
在臺灣叫立法院
當總統適任性及正當性受質疑
立法院可以接管總統職權
成為國家實質最高領導機構
只因
立法院才是
公民意志最高代表機構
總統只是
被公民授予最高行政統治權
司法權也要獨立於行政機關
司法院長要改民選
這樣才是筆者以為的民主真諦
真正實質的「三權」分立 閱讀全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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